◆马运文
近日,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多个被督察省份都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的情况。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工程建设滞后、管网缺失严重,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运行管理不到位,污水直排等问题多发,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都曾明确提出要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本次督察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作为关注的重点,也充分说明当前需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大幅提升、运营管理持续优化。但不少地区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然存在大量问题。上一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也曾指出,部分省份存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够有效提升环境扩容能力,盘活存量环境资源,为经济发展释放更多环境容量,还将有力拉动投资、扩大需求、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无论是否被督察,各地都须重视起来,尽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
要坚持规划引领。环境基础设施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受到地域、政策等限制较多,依靠市场调节空间较小。应依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谋划与储备力度,本着系统谋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推进区域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形成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要创新运行模式。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行机制,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加大财税金融政策引导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或托管式服务。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核”的长效管护机制,坚决杜绝“重建设、轻管护”现象,确保项目建成后能用、管用、好用。
要强化执法监管。环境基础设施大多具有区域垄断、是民生工程或由政府直接运营等特点,存在执法监管缺位的问题。可采用自评、第三方评估、现场检查等方式,每年至少开展1次评估工作,建立发现问题、移交问题、整改问题全程闭环管理机制。对环境基础设施的监管应和对排污企业的监管一视同仁,倒逼不达标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升级改造进程。
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各级要充分认清其重要性、必要性,抢抓机遇,用足用好政策,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推动项目的落实落地,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弱项,真正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