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零食界也流行“高学历”!
打着“某某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的名头,成为这些零食的卖点。但这些零食真的具有“高学历”吗?遭遇“学历造假”零食,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对一款名为“农大蔬菜卷”的零食展开了调查。
冠名“农大”“农科院”
多款零食宣传不实
一款名为“农大蔬菜卷”的膨化食品,在其网上的销售链接内容里,标有“东北农业大学”的字样,其产品的包装上也印有“农大”二字,似乎与“东北农业大学”关系密切。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这款零食在多家电商平台销售,最高的一家总销售量超过了3万件。
此前,上海消保委还注意到一款名为“翻天娃辣条”的零食出现在很多零食博主的推荐名单里,在网购平台上,不少店铺都宣称这款零食是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研发的。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5月,一款名为“好福燕麦麸圈”的产品宣称是“中国农科院与张家口农科院燕麦专家多年研究成果”的“高膳食纤维食品”,然而检测发现营养成分实测值不达标。
4月21日,上海市消保委曾点名电商平台“高校科研所店铺榜”排名靠前的一家店铺销售一款名为“江南大学研发”的“凤禾鸣慢碳十二色糙米”产品,宣称“高蛋白”“高膳食纤维”,然而其实测值远低于产品标示值,未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这些食品真的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系吗?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给东北农业大学发出了查询函,并得到了校方的回复。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翁羽霄介绍,学校的答复中明确表示,东北农业大学作为一家高等学校,不开展对外生产经营工作,蔬菜卷不是学校生产的产品,商品宣传不属实。
此外,东北农业大学还表示,学校与商品包装上所标的委托制造商和受委托制造商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
今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随机选取了线上销售的13种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的食品,并开展调查核实。其中,5款产品被相关机构明确回函否认有关联,4款产品确认参与研发,其余4款相关机构未作出明确回应。
研发产品遭仿冒
相关科研院所维权难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社交平台上不乏众多健康零食的推荐榜单,这类零食以其“配料干净无添加”“健康营养吃不胖”作为宣传卖点,成为零食界的宝藏产品。部分商家之所以给出售的零食冠以“高学历”,就是想让消费者误以为它的品质更高、更“绿色健康”,但真实情况如何呢?
在多个电商平台上,以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等名义研制的产品让人真假难辨。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就发现,一些电商平台上的多个商品均冒用了上海农科院的标识和称谓。
早在一年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就发现,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店铺,长期售卖一款灵芝孢子粉,并宣称:“只有该店铺销售的灵芝孢子粉是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的内部正品。”但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对此并不认可,于是委托其院属授权企业,与该电商进行沟通。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院属授权企业营销总监王佳炜表示,客服谎称老板是上海农科院职工,经过我们与农科院的求证并没有这个情况。目前,这个网店还在销售打着上海农科院的旗号和我们品牌的产品。
而这样的情况还不止一家。
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处长周昌艳介绍,2022年我们委托了一家律所进行了部分互联网电商平台侵权使用上海农科院标识的情况排查,发现有20余家电商店铺还在使用上海农科院的标识、称谓与农科院成果相关产品的销售。
于是,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决定维权。
周昌艳表示,我们也委托了两家院属成果转化企业平台,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但是这种情况依然存在。
法律专家强调,“农科院食品”乱象,对不少农业科研院所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应主动出击,科研院所也要敢于维权。
涉嫌“碰瓷”大学
网红零食质量检测不达标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科院近日回应,湖南农业大学没有针对翻天娃辣条“悉心研发”,湖南省农科院称该商品宣传“湖南农科院研发”不属实。与此同时,两家机构都回函表示与该商品的生产商湖南省翻天娃食品有限公司没有授权关系。
今年5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发表声明称:近日,个别商家在其生产的“好福燕麦麸圈”等产品上擅自使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名称。该产品生产厂家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其产品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无关,中国农业科学院亦未以任何形式授权该企业使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名称。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识别。中国农业科学院将视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
张家口农业科学院也给上海市消保委回函称:院方表示从未授权此款燕麦产品相关信息宣传,此款燕麦产品与院方无关。
江南大学则回应:和销售网店没有任何关系针对“凤禾鸣慢碳十二色糙米”产品,经江南大学核实确认,销售网店和江南大学没有任何关系;江南大学和生产厂家虽然有过相关产品开发的前期合作,但由于厂家未支付合同相关规定费用,研发也没有全部完成。
此前,在某电商平台“代餐麦片爆款榜”上排名第二的“山西省农科院燕麦片”,也宣称是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研发、太原市营养师协会推荐的,其销量已超2万件。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求证后得到的回复是:这款燕麦片的宣传内容不属实,并未推荐过此款产品。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请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标有“东北农业大学”的“农大蔬菜卷”的营养成分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这款“农大蔬菜卷”蛋白质实测含量为每百克7.49克,低于包装标示的每百克10.0克;脂肪实测含量为每百克21.8克,高于包装标示的每百克15.8克;蛋白质和脂肪的实测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允许误差范围。
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高级工程师施嵘表示,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其蛋白质明显低于标示含量,说明食用这款产品远没有达到宣称的营养含量,其脂肪含量又远高于标示值。
买到“学历造假”零食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对仿冒科研院所产品或直接冠以科研院所名字进行造假的情况,应该如何监管?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单飞跃表示,以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学校等名义背书的,网络食品的广告和网络食品销售,如果广告的内容和商品的品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这些行为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法律专家表示,我国的《广告法》《电子商务法》都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此类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电商平台都应当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
单飞跃强调,特别是平台,应当对平台内的经营者的相关行为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
法律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遇到此类事件时,要注意留存证据,向商家或平台索赔,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央视新闻、《中国消费者报》、上海消保委、上海网络辟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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