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波代表: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 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2018-03-21 15:5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0日讯(记者宋美倩)全国人大代表 、河北邢台人民医院院长陈树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长期以来,党中央非常关心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问题。在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深入推进,我国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极大提高,有效解决了过去广大群众“小病拖、大病扛”的困难。但是一些特殊慢性疾病和大病依然是导致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

  从河北某县实际调查情况来看,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3608户,其中因病致贫、返贫达到1856户,占比51.4%;可见在医疗保障基础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非常必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意义重大。而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其一是扩大医疗救助人群范围。合理的大病保障制度才能真正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建议政府部门对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从“五保”、“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传统的民政救助对象扩大至所有农户,,实现救助对象全覆盖,提高救助比例,切实降低农村居民医疗负担。

  其二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重大疾病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直接原因。建议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的重、特、慢、大疾病逐步全部纳入重大大病保障病种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第三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逐步推进对患有重、特、慢、大疾病的农村居民配备全科医生开展医疗扶贫 互联网远程会诊,为患病群众提供全程跟踪、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确保让广大群众随时随地都能“寻医问药”且减少投入。

  其四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作用。农村居民不仅要依靠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也需要积极拓宽“多元化”救助渠道。建议将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坚持以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慈善活动、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减轻或免除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其五是增强群众自身造血功能。针对因病或重大事故,造成家庭劳动力减小或丧失的人群,不仅要临时救济进行“输血”,而且要增强其“造血”功能。建议建立和完善帮扶机制,把此类人群纳入重点社会救助对象,设立定向扶贫项目,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家庭经济收入。从而能够从容应对贫病风险。

  更多报道请见 “将改革进行到底——2018全国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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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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