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川委员:建议采取应用类科研项目事后税收优惠

2018-03-04 12:10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夏晓伦)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委员、搜狗公司ceo王小川将关注点放在了如何创新科研激励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此,他建议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以科技成果转化产生效益为导向,创新采取事后税收优惠方式,将大企业应用类科研项目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依成果转化产生效益适当减免企业和个人税收,从而激发企业和个人科研热情,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前期,国家先后出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等文件,为提升我国科研实力,实现科技强国战略奠定政策基础。

  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国家财政每年投入大量资金支持科研。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5676.7亿元,其中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7760.7亿元。目前,科技体制改革进程总体顺利,但仍面临着可应用科研成果率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企业和个人参与科研项目不积极等困难。

  对此,王小川委员建议,以科技成果转化产生效益为导向,实行多元化、差异化科技激励机制,创新采取应用类科研项目事后税收优惠方式,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大型企业应用类科研项目补助改为事后税收优惠。以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品或服务效益为导向,以转化实现的收入、税收等经济效益为主要衡量指标,将国家对企业参与的应用类科研项目补助方式,由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

  二是中小企业应用类科研项目增强成果转化评审比重。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议维持中小企业事前补助机制,健全完善现有制度,在应用类科研项目评审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指标所占比重,并进一步严格执行事中监管、事后验收制度,对不达标的企业强制退回补助经费,杜绝骗取科研经费现象。

  三是依科技成果转化效益适当减免科研核心人员个税。为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强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开展科研。例如以部分新增应用类科研项目为试点,依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效益评判,对项目核心科研人员因项目获得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奖金免税,自项目产生收入年度起3-5年内予以日常工资、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当减免等,以体现对科研人员的支持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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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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