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5年来,党内法规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央制定修订了80多部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在当前制度笼子已经牢牢扎紧、党内监督体系不断健全的前提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放心大胆地干事创业,不仅适当其时,而且势在必行。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在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针对一些想干事创业的干部怕出错犯错而“不敢为”的情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勇于任事、敢于担当的主体能动性。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要求。一个干部如果事业心强、责任感重,工作自然就会干得多,但同时,工作中发生失误的可能性和机率也相应地会多起来。对于这样的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定要全面评价、把握主流,既肯定成绩,又诚恳指出不足,帮助他们改进提高,促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减少失误”。如果“求全责备,一有失误就加以责难,这样会挫伤干部敢于担当、勤奋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决不能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甚至不干比干更有利的导向”。
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体现了我们党对待干部既严格管理、又关心爱护的郑重态度,目的是给那些想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打气,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激励他们敢闯敢试、积极作为,心无旁骛地谋改革促发展,并为他们努力营造“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只有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放手大胆地干事创业,出现失误之后给予理解、包容和及时帮助,才能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好用好。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我们党自我革命精神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政党,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和建设道路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不可避免地在探索中经历过严重曲折、付出过沉重代价,但却总是能够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勇气,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最终重新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因此,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因而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勘误修错、纠正偏差,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给党的机体和人民的事业不断注入生机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生态是检验我们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营造一个正气能够得到弘扬、歪风邪气没有市场的良好政治生态。在这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尸位素餐者应当受到谴责,干事创业者应当受到尊重,即使工作中出现失误,也应当得到理解和包容,唯有如此,才能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
(作者为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